游艇租借使用协议,一般是指游艇所有权和使用者之间签订的协议。以下为海歌游艇和某某船之间的使用协议,以供参考:
甲方将停泊在深圳某某游艇会的某某号游艇给予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同意,就某某号游艇(以下称该游艇)使用的相关协议签订如下:
使用内容
2.1乙方使用该游艇需要支付甲方XXXX费用。
2.2甲方需保证乙方可以正常出入游艇会并正常登艇使用该游艇出海接待客户,否则甲方应按市场价结算给乙方并终止协议。
2.3甲方需保证出航前不出现人为意外(如燃油不够、设备损坏、出海未报备等)。如因人为因素导致乙方无法出海,甲方需按市场价赔偿乙方损失。
2.4甲方需保证游艇工作人员有礼貌,服务周到。如因服务问题导致我司损失,甲方需要尽到相应的赔偿责任。
2.5乙方使用游艇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甲方建立微信报备群,乙方以文字方式向甲方报备。如报备后出现客观因素导致出航取消(如战争、连续暴雨、台风、海啸、政府部门禁航等),则该报备无效。如报备后出现甲方占用乙方出航时间,甲方应按市场价赔偿乙方损失。
2.6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变卖该游艇或性质发生改变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游艇,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项 违约责任
3.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拒绝执行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赔付守约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四项 其他
4.1乙方享有该游艇的留置权。
4.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3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须在深圳法院机构诉讼解决,所有诉讼费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甲方承担。
4.4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电子文本、语音信息均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5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文本书信、电子信息等,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6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授权签署人):—————————— (授权签署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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